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山东枣庄一店家在羊肉汤中添加罂粟壳,一审宣判!

山东枣庄一店家在羊肉汤中添加罂粟壳,一审宣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8-17 16:00 来源: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赵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经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赵某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被依法判令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主流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近日,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赵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经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赵某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被依法判令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主流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20年1月4日、6日,赵某某将其购买的罂粟壳添加到自己煮制的羊肉汤中,后将羊肉及羊肉汤出售给顾客食用。1月6日中午,顾客曹某某在赵某某经营的羊汤馆内吃饭,当晚,其尿液检测结果呈吗啡阳性(+);1月8日中午,羊汤馆厨师李某某在食用了店内羊肉汤作为汤底的面条后,尿液检测结果呈吗啡阳性(+)。当日,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工作人员对现场汤锅中的羊肉汤进行提取,经检验,提取的羊肉汤样品中检测吗啡13.03μg/kg、罂粟碱4.004μg /kg、可待因6.768μg /kg。
 
  由此,人民法院认定,赵某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在侵权范围内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遂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日期:2020-08-17
 
 地区: 枣庄市 山东 中国
 行业: 添加剂配料 餐饮
 标签: 食品 羊肉汤 罂粟壳
 科普: 食品 羊肉汤 罂粟壳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