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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1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8-26 14:47 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 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本次抽检蔬菜、水果、鲜蛋、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等61批次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出兽药残留、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本次抽检蔬菜水果鲜蛋、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等61批次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检出兽药残留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

  (一)湖州康山街道伟杰水产批发部销售的沼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湖州康山街道伟杰水产批发部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湖州康山街道梁丹干货经营部销售的鸭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

  (一)长兴杨加宽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长兴李家巷君发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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