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香港:《2018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全面生效

香港:《2018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全面生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11-03 08:26 来源:香港食安中心 原文:
核心提示:《2018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修订规例》)有关更新食物中金属杂质含量相关标准的条文十一月一日全面生效,所有类别的食物十一月一日起必须符合《修订规例》的规定。
  《2018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修订规例》)有关更新食物中金属杂质含量相关标准的条文十一月一日全面生效,所有类别的食物十一月一日起必须符合《修订规例》的规定。

  修订旨在加强规管和更新标准以期更有效保障公众健康、提升规管工作的成效,和让香港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修订规例》把金属污染物的数量由之前的七种增至14种,而适用于不同食物和食物组别的金属污染物上限的数目亦由之前的19个增至144个。《修订规例》亦为个别食物和食物组别加入定义、取缔或删除过时的条文,并为如何在干燥、脱水或浓缩处理的食物和复合食品应用上限订定原则。《修订规例》亦加入过渡性条文,为不同类别的食物提供不同的宽限期。

  政府发言人说︰「《修订规例》于去年十一月一日生效。为让业界有足够时间适应更新后的上限(包括按需要寻找其他货源),以及让本地检测和化验机构就新的上限建立检测能力,《修订规例》于去年生效时先适用于部分保质期较其他食物为短的新鲜食物(即未经防腐处理,或已藉冷冻方式而非冷凝方式保质的水果、蔬菜和蔬果汁、动物和家禽的肉类及可食用什脏、水生动物和家禽的蛋类)。至于其他食物,由于保质/储存期一般较长,设有12个月的宽限期。有关的宽限期已结束,《修订规例》今日起适用于所有类别的食物。」

  有关《修订规例》的详情和相关指引,请浏览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网页(www.cfs.gov.hk/s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r/whatsnew_fstr_PA_Food_Adulteration_metallic_Contamination.html)。如有查询,可致电食环署热线:2868 0000。

  完

  2020年11月1日(星期日)
日期:2020-11-03
 
 地区: 香港 中国
 标签: 标准
 科普: 标准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