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其他 »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粮检...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20〕1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12-10 11:14 来源: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局 原文:
核心提示:按照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粮食收储市场监管,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0〕383号)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各有农业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按照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粮食收储市场监管,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0〕383号)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

  二、检查内容

  切实做好市场化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要依法依规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监督指导粮食收购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收购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粮食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重点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坑农害农行为。

  三、检查时间

  各单位监督检查工作至秋粮收购活动结束。期间,市粮食和物资局将进行双随机抽查,并对重点地区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把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强化行政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抓好抓实。坚持结果导向、问题导向,认真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对秋粮收购出现的区域性、群体性、典型性、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立即上报。

  二是要强化社会宣传和监督。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国家收购政策,引导收储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种粮农民提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畅通诉求渠道,用好12325粮食监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树立“检查一个企业,震慑一片区域”的执法理念,提高检查威慑力。对检查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以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三是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要坚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充分利用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规范执法督查行为。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检查收购凭证、走访售粮群众、现场测量收购数量、随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等多种方法,全面掌握粮食收购执行情况。要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发行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有关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秋粮收购工作结束后,将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书面报送市粮食和物资局监督检查处。

  2020年12月9日
日期:2020-12-10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