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和进货渠道台账记录、供货商产品资质证明文件、当批次检测报告、经营单位主体资质、环境卫生、质量检验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资质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进口食品“四证”等做了检查。二是着重对节日热销品价格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趁节日之际乱涨价、乱收费和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为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三是提醒各商场、超市等在节日期间不得举办庆典庆祝、跨年联欢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17人次,执法车辆139车次,检查农贸市场4家、大中型超市20家、农牧区食品经营店12家,小型超市18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