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卫健委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中4-己基间苯二酚残留...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中4-己基间苯二酚残留量的测定》(DB33/ 3007-2015)的通告(浙卫通〔2021〕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2-03 10:35 来源: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对现行有效的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清理。经清理,鉴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中4-己基间苯二酚残留量的测定》(DB33/ 3007-2015)适用范围已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己基间苯二酚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280-2020)覆盖,决定自2021年3月11日起废止该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我委组织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对现行有效的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清理。经清理,鉴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中4-己基间苯二酚残留量的测定》(DB33/ 3007-2015)适用范围已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己基间苯二酚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280-2020)覆盖,决定自2021年3月11日起废止该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同时,我委已批准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录及文本可登陆“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网”(网址:http://spaqbz.zjwjw.gov.cn)首页“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专栏查阅下载。
 
  特此通告。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月27日
 
日期:2021-02-03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