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市秦淮区渝是乎小吃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菜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南京六点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标称漯河市清斋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骨汤精,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三、南京市雨花台区张成君冷冻鲜肉店销售的猪肝,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2021年第7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