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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3-08 09:15 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原文:
核心提示:《银川市2020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2020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2020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稳定我市肉类蔬菜市场价格,保障市民生活需求,尤其是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肉类蔬菜价格波动和市场供应,保障供需平衡,特制定银川市2020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和市场化运作方式,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和扶持,确保肉类蔬菜品质,平抑肉类蔬菜价格大幅度波动,保障市民日常消费和满足应急需求。

  二、储备调控内容

  (一)储备肉

  1.储备品种与规模。将新鲜牛、羊肉冷冻储备作为市级应急储备肉(市级储备冷冻猪肉已按自治区要求另行储备),2020年我市储备应急冷冻牛、羊肉共200吨(其中冷冻牛、羊肉各100吨)。

  2.储备期限。

  储备期1年(2021年1月—2022年1月)。

  3.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有冷冻肉储藏能力的畜禽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可参与投标,由中标企业负责储备。

  4.投放价格。

  市级储备肉进价(成本价)以招标价为准,储备冷冻牛、羊肉投放零售价低于储备成本价(进价)12元/公斤。

  5.投放时间。

  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以及肉品价格过快上涨、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下投放。

  6.投放网点。

  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在市辖三区选择肉菜流通可追溯(价格监测)网点进行储备肉投放。投放点按照方便购买、三区合理布局、信息可溯、企业申请、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

  7.财政补贴资金。

  主要包括冷冻肉储备费用补贴和储备肉投放所产生的价差损失补贴。

  (1)冷冻肉储备费用补贴

  200吨储备冷冻牛、羊肉(其中冷冻牛、羊肉各100吨)冷藏保管费用补贴和利息补贴标准参照中央冷冻肉冷藏保管费用补贴计算办法执行,最终补贴金额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准。

  (2)储备肉投放价差补贴

  按冷冻牛、羊肉12元/公斤补贴计算,2021年元旦、春节等时间投放冷冻牛羊肉200吨(其中冷冻牛、羊肉各100吨),财政补贴价差240万元。

  (二)调控肉

  1.调控品种与规模。

  将新鲜牛羊肉、新鲜猪肉(五花肉和前后腿肉)作为市级调控肉。计划投放调控肉500吨,其中,新鲜牛、羊肉共400吨(各200吨),新鲜猪肉100吨。如市场肉品价格异常,可增加投放

  数量。

  2.投放时间。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2日,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1日。

  3.投放价格。

  以低于市场零售价格6元/公斤确定投放新鲜牛、羊肉的价格,以低于市场零售价6元/公斤确定投放新鲜猪肉的价格,市场零售价格以市发改委公布的数据为准。

  4.投放网点。

  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在市辖三区选择肉菜流通可追溯(价格监测)网点进行调控新鲜牛、羊肉和猪肉投放。投放点按照方便购买、三区兼顾、信息可溯、企业申请、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

  5.财政补贴资金。

  (1)投放新鲜牛羊肉400吨,按照6元/公斤的补贴标准计算,财政补贴资金240万元。

  (2)投放新鲜猪肉100吨,按照6元/公斤的补贴标准计算,财政补贴资金60万元。以上共计财政补贴资金300万元。

  (三)储备蔬菜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我市今年蔬菜储备在往年储备量的基础上增加储备量,2020年6类蔬菜共储备14000吨。

  1.储备品种。

  将土豆、大白菜、青萝卜、洋葱、莲花菜、胡萝卜共6种蔬

  菜作为储备蔬菜。

  2.储备时间。

  储备蔬菜时间定为每期3个月(2021年1月1日—3月31日),实行动态轮换制度。

  3.储备规模。

  6类蔬菜共储备14000吨,其中土豆4000吨、大白菜4000吨、青萝卜2000吨、胡萝卜2000吨、洋葱1000吨、莲花菜1000吨。

  4.储备地点。

  选择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储藏设施,委托耐储蔬菜经销企业代为储存。

  5.投放价格。

  土豆、大白菜、青萝卜、洋葱、莲花菜、胡萝卜6类储备菜投放价格原则上按照企业收储时的价格执行。

  6.补贴标准。

  储备菜按照投放价格35%给予补贴(包括承储企业资金占用银行利息、配送成本、分拣费用、人工费用、耗材及蔬菜正常损耗、仓储费、装卸费等)。14000吨储备菜最终补贴金额以实际发生售价和销量为准。

  7.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市商务局提出动用储备蔬菜建议和计划,报政府批准后执行:

  (1)蔬菜价格在10天内涨幅超过30%;

  (2)出现冰冻、大雪等异常天气导致蔬菜供应紧张;

  (3)临近元旦、春节等节庆日导致蔬菜需求量较大;

  (4)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等其他原因导致蔬菜供应紧张;在储备期内如果出现某种蔬菜价格涨幅较大,可对该品种蔬菜进行临时价格干预(该品种蔬菜原则上承储企业按照宁夏四季

  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批发价格销售,给予35%补贴)。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成立银川市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制定肉类蔬菜应急储备具体工作方案;

  (2)决定启动或终止肉类蔬菜应急供应,指挥、协调供应响应行动,下达供应处置任务;

  (3)判断市场供应、价格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肉类蔬菜应急供应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肉类蔬菜应急储备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办公室职责。

  (1)向领导小组报告招标计划和招标结果;

  (2)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发生后,肉类蔬菜市场波动和肉类蔬菜的储备、库存及供应情况;

  (3)对肉类蔬菜储备企业的储备情况进行督查;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应急肉类蔬菜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5)督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执行情况;

  (6)报请领导小组启动应急肉类蔬菜投放行动,保持24小时值班。设立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要求,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肉类蔬菜应急储备、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加强肉类蔬菜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肉类蔬菜应急监测网点,保证肉类蔬菜应急储备库存、供应情况的信息采集上报;做好肉类蔬菜应急储备的管理和市场投放调控工作。

  (2)市发改委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3)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做好投放点价格监测工作,分析投放价格对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影响并提出措施。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肉类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动员基地农产品及时应急投放市场。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6)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肉类蔬菜应急储备所需的资金,并保障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7)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

  (8)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应急肉类蔬菜运输的绿色通道,保障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肉类蔬菜运输时道路畅通。

  (9)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协调配合。由商务、财政部门对储备肉类蔬菜进行检查,设立监督考核和奖罚机制;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承储企业及仓储设施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

  (二)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

  完善承储单位对肉类蔬菜储备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三)政策资金保障

  对承储单位在储备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必要的补贴,对企业建设和改造仓储设施积极争取相关资金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对承储企业开展的肉类蔬菜储备库基础设施建设,肉类蔬菜生产收购等给予信贷支持。

  (四)企业联系制度

  建立肉类蔬菜储备企业联系制度和企业定期报送报表信息制度,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五)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肉类蔬菜运输“快速绿色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六)社会秩序保障

  公安、发改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短斤缺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以及破坏市场经营秩序、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日期:2021-03-08
 
 地区: 银川市 宁夏
 行业: 畜禽肉品 果蔬
 标签: 蔬菜 肉类
 科普: 蔬菜 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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