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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7-05 14:36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原文:
核心提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8类食品共55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53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8类食品共551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的551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53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调味品3批次,糕点2批次,食用农产品7批次,其生产日期/购进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松原市国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松原市松江老醋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老醋(500mL/瓶、松江+图形商标、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01-25和2021-05-06),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通化县快大茂镇永芳粮油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乐福酿造厂生产的桂花香醋(450ml/瓶、金生泉商标、生产日期2020-09-10),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吉林市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向洋海鲜水产店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2021-05-11)、海水虾(公皮皮虾)(购进日期2021-05-11),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四)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欣堡生鲜超市销售的枣糕(糕点)(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1-05-12),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五)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四区店销售的冰鲜大鱿鱼(购进日期2021-05-24),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进化街店销售的小鱿鱼(购进日期2021-05-20),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大商股份延吉千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标称延吉市翔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蛋糕(500g/盒、翔大+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3-04),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八)汽车产业开发区风云水产行销售的鲤鱼(购进日期2021-05-14),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朝阳区亿鑫水产店销售的武昌鱼(购进日期2021-05-17),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宽城区农贸水产大市场郭娣海鲜批发行销售的黑鱼(购进日期2021-05-23),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环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7月5日
 
 
 
 

日期:2021-07-05
 
 地区: 吉林市 吉林
 行业: 食品检测 认证体系
 标签: 监督 管理 食品 抽检
 科普: 监督 管理 食品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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