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共享厨房运营业的定义,以便让市长、郡守、区长办理营业登记。
2、制定共享厨房运营业卫生管理负责人的资格标准,如取得食品技术员、食品工程师、食品产业工程师等资格证,或在大学、职业学院学习食品加工学、食品化学等学科毕业的人员。
3、规定了共享厨房运营商必须投保的责任保险中,有关保险种类、赔偿范围等具体事项。
4、规定了共享厨房运营商对卫生管理负责人的选任、免职未进行申报或妨碍业务等情况的具体罚款标准。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