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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重拳出击!长沙雨花市场监管“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8-17 08:23 来源:长沙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党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雨花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以解决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为目的,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查办了一批大要案件,严惩了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党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雨花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以解决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为目的,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查办了一批大要案件,严惩了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01

  大华正茂食化商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案

  案情介绍
 
  2月1日,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大华正茂食化商行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当事人现场存放的被举报产品(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检验,该批苯甲酸钠邻苯二甲酸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8月1日从腾州市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上述苯甲酸钠120袋,后陆续销售94袋(1袋被召回),获利4037.5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27袋;2.没收违法所得4037.5元,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罚没款共计54037.5元。
日期: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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