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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9-23 16:09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和饮料等12大类食品2067批次样品,检出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等4大类食品中12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2大类食品2067批次样品,检出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等4大类食品中12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涉及铜绿假单胞菌、6-苄基腺嘌呤(6-BA)、毒死蜱、镉(以Cd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指标。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遵义吉亿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仡山天宝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标称贵州蓝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汁饮料,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汇川区张永芬散酒店销售的、来自遵义江丽酒业有限公司的散装白酒(3号),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关岭自治县吴礼东便利店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安顺市西秀区李方明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六、盘州市恩泽玛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糯米粉,其中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七、盘州市陈爱干菜店销售的米线(大米制品),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八、六盘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九、贵州合力超市采购有限公司六盘水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省中莅和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宗兴义饵块粑(大米制品),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德江县华联玛客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西芹,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一、标称遵义吉亿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柒零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二、黄平县隆裕有限公司(丰丰购物广场)销售的青椒(辣椒),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9月23日
日期: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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