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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0-29 16:40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1926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910批次,不合格16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1926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910批次,不合格16批次。
 
  一、饼干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永得利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4月14日生产的香葱薄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市来福隆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安溪美分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3批次
 
  (一)福州仓山百如心餐饮有限公司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延平区花花快餐店的红烧肉(加工日期为2021年8月13日),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福州市仓山区坎爷火锅店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8月1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晋江华诺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月3日生产的酱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汇购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糕点不合格5批次
 
  (一)标称金麟(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7日生产的奶皮白面包,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标称龙岩市酸柠檬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28日生产的脆皮面包,标签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龙岩市酸柠檬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28日生产的沙拉包,标签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龙岩市新罗区佳惠食品厂2021年4月7日生产的板栗味馅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平市万众景尚生活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福建富臣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5日生产的达人蛋糕芝士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浦西万达广场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龙岩市大晟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28日生产的香脆鸭掌,标签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4批次
 
  (一)武夷山市星世纪量贩超市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24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丰泽区众购超市销售的三点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28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泉州市好易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石蟹(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古田万星店销售的母正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合肥徽农休闲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4月9日生产的米香,水分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万客便利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日期: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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