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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5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2-03 16:01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等7类食品92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11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等7类食品92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11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淮南市寿县正秀小吃部加工自制的自制豆腐包子(发酵面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亳州市蒙城县曹博森饭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套装(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三、黄山永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琵琶腿(鸡肉),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双凤分公司(合肥)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淮南市谢家集区王少梅杂货店使用的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六安年鸿幸运星商贸有限公司东城御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双凤分公司(合肥)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亳州市涡阳县函宇早餐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九、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蓝誉淮南牛肉汤小吃店使用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滁州市定远县大农谷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庐江县燕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一、淮南市一居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钙维生素D咀嚼片(草莓味),每片含钙(以Ca计)、每片含维生素D3(以胆钙化醇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
日期: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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