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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2-16 16:40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73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糖果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0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73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糖果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0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市泗洪县邸家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江苏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无锡新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明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肉松起酥面包和海苔肉松起酥面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复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南京新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销售的标称莒县优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味小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四、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新孔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海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五、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华联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海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六、宿迁市泗阳县爱园镇鑫润家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常熟市常福街道杨杨喜糖铺子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不二(江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巾卷蛋糕(抹茶豆乳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八、无锡市惠山区堰桥陈霖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夏津县美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式·无蔗糖卷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九、南京市玄武区朱明海产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南京华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一、南京市下关区王风英龙虾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二、扬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京华城店销售的标称扬州仙女庙食品厂生产的蛋黄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日期: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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