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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1年第45期) 2021年 第12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2-22 08:2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蛋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类食品4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蛋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类食品4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污染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哈密市丰盛市场卓氏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新疆益兰德智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增鲜味精(含盐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乌鲁木齐市北方霞光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真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野山珍精(鸡精),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其他污染物污染
 
  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448号B-2005号的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腾飞粮油经销部销售的、标称内蒙古伊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蒙古伊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哈密市友谊商贸城鸿泰副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二路12号的新疆献忠湘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熟粉糕点(香辣棒),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绍兴中街3400号新联市场副食区A6-31-32号的新市区绍兴中街鑫源副食调料商行销售的、标称河南妙丫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芝麻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日期: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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