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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五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2-29 09:00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次共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5类食品1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157家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通过发布“你点我检”调查问卷,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确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第五阶段“你点我检”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共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5类食品1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157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垫江县胡代英副食店销售的、垫江县悦露酒厂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垫江县叶洪米线粉条加工厂生产的米线(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万寿路8号一层菜摊16-20号秦贵初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南岸区好再来副食店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永川区柏光华白酒加工厂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日期: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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