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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兴安盟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飞行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4-13 09:17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部署,4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处对兴安盟两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飞行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部署,4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餐饮监管处对兴安盟两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飞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乌兰浩特市五色春食品配送中心、乌兰浩特市鑫雍丰餐饮食品配送中心,对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记录、食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及送餐管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蒸饭箱未及时清理、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等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复查,确保其整改到位。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日加工制作数量、配送量、配送去向(单位)、配送距离、配送车辆状况和检验能力进行摸底调查,核验其加工能力,全面掌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基本情况。
 
  最后,自治区检查组强调:一是属地局要抓好现有餐饮监管制度的落实、完善工作,并不断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创新,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堵塞监管漏洞;二是督促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时运用“风控平台”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要加快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及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强化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标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日期: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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