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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2年梧州市鲜湿米粉地方标准和审查细则宣贯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5-20 09:10 来源:梧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作者: 黄金梅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梧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2年梧州市鲜湿米粉地方标准和审查细则宣贯会,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全体人员、城区局食品生产监管业务负责人、13家鲜湿米粉生产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鲜湿米粉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有效解决当前鲜湿米粉生产加工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2年梧州市鲜湿米粉地方标准和审查细则宣贯会,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全体人员、城区局食品生产监管业务负责人、13家鲜湿米粉生产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局食品生产科科长朱肇强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米粉》(DBS45/050-2021)、《广西鲜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年版)》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解读,与企业代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防控鲜湿粉类产品微生物污染风险的通告》内容进行了讨论分析。参会人员就“鲜湿米粉”“鲜湿粉条”“鲜湿淀粉条”产品定义进行讨论分析,就包装标签、产品冷链运输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共同探讨鲜湿米粉生产加工行业管理新模式。
 
  下一步,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规范督促鲜湿米粉生产企业改善生产加工、运输和贮存条件,防范微生物污染风险,提升鲜湿米粉质量安全,确保我市“上汤河粉”质量安全。
 
  鲜湿米粉监管有哪些变化?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修订发布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鲜湿米粉》(DBS45/050-2021),为配套实施鲜湿米粉地方标准,相应提高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修订发布了《广西鲜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与上述标准已于2022年4月25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鲜湿米粉》(DBS45/050—2021),将“鲜湿类米粉”的名称改为“鲜湿米粉”,取消了原来添加淀粉量不大于45%的调制鲜湿米粉,将添加淀粉量限制在不大于10%,让鲜湿米粉回归到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的传统做法上;新增了“蛋白质”质量指标来判定大米的含量,满足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双重需要。对于菌落总数的要求,2021版标准比2018版标准提高了10倍,且规定菌落总数检测时限为出厂后4小时以内。
 
  《广西鲜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增加对洁净用房等级和环境参数要求,规定产品包装应密封,不得以扎口形式密封,包装袋不得扎孔。产品贮存或运输的温度应≤26℃;应在产品包装上的醒目位置标示“鲜湿米粉”,并按产品标准要求标示类别,如鲜湿米粉(切粉)等。
日期: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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