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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0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5-27 10: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9大类食品190批次样品,其中检出7批次不合格样品。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9大类食品190批次样品,其中检出7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超标、重金属超标、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红伟酸菜豆芽豆制品摊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包头市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乐天水果店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超标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翠花饺子馆使用的汤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超标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诚源海鲜水产品经销部销售的、日照市东港县(区)西城镇泉子沟村养鱼户生产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联营商场有限公司超市经营部销售的,赤峰市金葫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芥肉(原味),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赤峰市金葫芦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有机物污染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高斌知味饸饹面馆使用的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合格产品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日期: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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