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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陕西2022年第四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结果出炉,这2批次酱卤肉制品上黑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8-15 11:5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文雯   
核心提示:8月15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四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情况,检出2批次酱卤肉制品(自制)不合格。
  食品伙伴网讯 8月15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四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情况,检出2批次酱卤肉制品(自制)不合格。
 
  据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大消费者票选结果,组织对陕西省民俗村等热门食品消费聚集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4大类共计80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批次食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为神木市高家堡古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神木卤肉杂碎店)销售的2批次酱卤肉制品(自制)检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违反了《卫生部 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的规定,
 
  亚硝酸盐是常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作为肉制品护色剂,可与肉品中的肌红蛋白反应生成玫瑰色亚硝基肌红蛋白,增进肉的色泽,还可增进肉的风味和起到防腐的作用,防止肉毒梭菌的生长和延长肉制品的保质期。按照《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要求,餐饮单位自制的酱卤肉制品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长期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影响人体健康。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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