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黄山市黟县个体工商户吴凤霞销售的豆角,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芜湖蒲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稀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核桃黑豆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宣城市郎溪县桂浓生鲜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http://news.foodmate.net/skin/new/image/lazy.gif)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