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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八个要求”多措并举护航学校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2-14 14:13 来源:青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工作,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围绕“八个要求”,对做好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前安排、周密部署,多措并举护航保障广大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工作,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围绕“八个要求”,对做好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前安排、周密部署,多措并举护航保障广大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绷紧安全意识。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统筹谋划,责任到人,全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除隐患。要求各地市场监管要监督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要求,督促学校校长(园长)要切实担当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学期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现场确认核实。
 
  三是全力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检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教育行政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小城市和县、乡学校的食品监督抽检,对监督抽检和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督促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要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
 
  五是配好食品安全总监,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指导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和500以上的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六是推行明厨亮灶,加强社会共治。联合教育部门持续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提质扩面,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七是制止餐饮浪费,树立粮食安全意识。要求实行科学管理和规划,有效管控原材料的日常消耗,避免原材料浪费使用,合理控制库存,避免原材料过期浪费。督促采取设置监督引导岗位,张贴倡导节约海报,播放抵制浪费视频等方式强化宣传氛围,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环境,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粮食安全意识,养成珍惜食物习惯。
 
  八是广泛开展宣传,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以及反食品浪费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文明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省教育厅组成工作组,实地督导检查各市州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督导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
 
  来源:食品经营处
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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