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餐饮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餐饮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4-10 10:04 来源: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2023年4月6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香格里拉市××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4月6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香格里拉市××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二、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
 
  (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三、查办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案件启示
 
  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针对食品浪费出台的专项立法,为公民和全社会确立了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基本行为准则,是抵制餐饮浪费有法可依,把尚俭崇信由传统美德上升为所有人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
 
  供稿:政策法规股
日期:2023-04-10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