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
食用农产品、
粮食加工品、
餐饮食品、蔬。菜制品、
蜂产品、水
果制品、
速冻食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
方便食品、
罐头、
薯类和
膨化食品、
肉制品、
食糖、
水产制品、糖果制品、
调味品共19类食品650批次进行拍检。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7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
对
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十堰、鄂州、荆门、黄冈、仙桃、潜江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