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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七: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2-08 09:20 来源:新津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春节临近,农村地区人口流动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大家要注意个人卫生与食品安全。
  春节临近
 
  农村地区人口流动加大
 
  聚集性活动增多
 
  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
 
  大家要注意个人卫生与食品安全
 
  01
 
  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环境较好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在无证饭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
 
  2.慎点生食水产品(刺身)、冷食(凉菜、卤菜)、裱花类蛋糕等高危易腐食品,点餐时查看商家是否具备制售经营资质,如: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项目是否标注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
 
  3.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感官异常,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就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02
 
  家庭制作食物注意事项
 
  1.不购买来源不明、已变质、外观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食品原材料,坚决不买野味(野生动物、野生渔获物、野生植物、野生菌菇)。
 
  2.不购买无证小摊贩出售的食物,尤其是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凉拌菜、豆制品、肉制品等高危食品。
 
  3.储存食物温度要适宜,生熟食品要分开放置、避免交叉污染。食物要根据不同的保存要求,选择在常温、通风、冷藏或冷冻条件下储存,并在保质期内食用。
 
  4.果、蔬食用前做到“冼、浸泡、清洗”,将残留在果、蔬表面的有害物质充分稀释后再食用,预防化学性和虫卵引起的食物中毒。
 
  5.烹饪时应使用安全的水和食材,过程应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煮透烧熟,不食用平时很少或没食用过的食物,避免过敏。
 
  6.做到“6不吃1不饮”:不吃来源不明食物、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吃隔夜饭菜和变味的剩饭剩菜、不吃在冰箱放置过久的食品、不吃劣质熟食品特别是外观鲜红的肉制品、不吃腌制时间不足9天的腌菜,不饮用自制药酒。
 
  7.改善饮食行为习惯,倡导实行分餐制,养成使用公勺公筷好习惯;避免暴饮暴食,饮酒适度,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倡导“减油、减盐、减糖”;关注儿童饮食,勿食用含色素或者防腐剂过多的食品,零食应适当,不能代替正餐。
 
  03
 
  餐饮服务单位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购买、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不得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野生动物 、野生渔获(河鲀)、野生菌菇、野生植物,“酸汤子”“三无”食品、“山寨食品”以及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添加《食  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不得售卖无标签散装白酒及自制泡酒。
 
  2.严格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的消毒,减少食品污染环节;加工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按照“五专”要求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04
 
  农村集体聚餐注意事项
 
  1.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主动在“中国群宴智慧平台”或到辖区乡镇(街道)进行备案登记。
 
  2.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确保良好通风和合理就餐间距,设置洗手处,提供洗手液。举办者应主动提醒参加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和洗手。
 
  3.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把好原辅料购进质量关,不采购加工来源不明、变质过期的食品和原料。食品加工过程中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并做好食品留样和餐用具清洗消毒,不超许可范围、超接待能力制售食品。
 
  05
 
  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落实醇基燃料专人管理、警示标签、颜色警示等防控措施,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2.自觉参与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坚决反食品浪费,提倡文明餐桌礼仪。
 
  3.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市长热线12345或投诉举报热线12315。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或明显的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到正规医院就医,并尽快向当地市场监管、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报告,同时要留存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
日期: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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