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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酒”可能是劣质酒!中山市消委会发布酒类产品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5-08 08:55 来源:中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一些打着“专供”“特制”“特供”等字号进行标签制售的假冒酒类产品,然而这些“特供酒”背后隐藏着不少消费陷阱。为规范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山市消委会联合市酒类行业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一些打着“专供”“特制”“特供”等字号进行标签制售的假冒酒类产品,然而这些“特供酒”背后隐藏着不少消费陷阱。为规范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山市消委会联合市酒类行业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
 
  保持理性消费观念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严禁销售所谓的“专特供”白酒。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保持理性思考,避免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蒙蔽,特别要警惕那些印有“特供” “专供” “内供”等字样的酒,这些很可能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虚构的概念,甚至可能是劣质酒。
 
  提高安全消费意识
 
  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合法正规的销售渠道,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同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以及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理念,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来选择合适的产品,避免盲目追求所谓的“特供”和“高端”,不被商家的噱头所迷惑。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酒类生产经营者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拒绝生产销售“特供酒”等违规产品,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在发现可能存在“特供酒”问题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日期: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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