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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8-14 14:27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包装饮用水质量安全。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包装饮用水质量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工作落实。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该局印发了《全市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辖区内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突出以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目标,对全市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设备实施清洗消毒、水源水管控、不合格食品召回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生产现场环境卫生状况、设备的清洗消毒记录等。
 
  严格质量标准,确保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2018),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上市销售;对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规范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加工环境,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清理带病运行企业。
 
  突出重点环节,打击违法违规。突出《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19304-2003)的要求,严厉打击循环使用非PC材料制成的水桶和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瓶(桶)和盖;突出企业生产用原水水质检验报告,严厉打击使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的行为;突出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正常使用自动灌装封盖设备,是否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灌装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等,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日期: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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