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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拟不强制留存食品营业申报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9-02 11:0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核心提示:8月30日,韩国食药部发布第2024-393号公告,拟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 8月30日,韩国食药部发布第2024-393号公告,拟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不强制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分装销售、食品搬运商、餐饮商等留存营业申报证。
 
  2. 允许使用食品销售汽车的营业者经营普通餐厅。
 
  3. 制定电子信访申请依据,修改手续费相关规定。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4年10月10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4-09-02
 
 地区: 韩国 亚洲
 标签: 食品 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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