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5月11日,据湖南电视台《经视焦点》栏目报道,永兴县一家名为爱婴坊的母婴店以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的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导致食用的患儿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大头娃娃”、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被确诊为“佝偻病”。

视频显示,这些幼儿在体检时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家长们在爱婴坊母婴店的导购员强烈推销下,购买了“倍氨敏”这款产品。当有家长对产品包装上的“固体饮料”字样提出质疑时,导购声称“倍氨敏”是店里最好的奶粉,许多过敏宝宝都在吃。当有家长发现孩子情况异常准备停用时,导购声称是家长给孩子喝的量不够,甚至要家长加大服用量。

有家长在调查中发现,这款倍氨敏无乳糖深度水解蛋白二合一配方粉,实际上并不是奶粉,而是一款打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旗号的蛋白固体饮料。

事件一经曝光,立刻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头娃娃”时隔多年卷土重来,令人感到“吃惊”、“恐怖”。 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全面调查,并安排患儿进行免费体检。

本期食品安全大家谈,网友就 “如何看待普通食品当特殊食品卖?”“如何看待固体饮料冒充奶粉?”“将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您怎么看?”等相关话题进行了讨论。

网友观点

观点1:消费者到底该如何分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普通食品之间的区别呢?

网友“PC1146801094”
消费者应查询注册号(普通食品是没有注册号的)。

网友“luzhiwei425”
看批准文号,特医食品都有注册号,普通食品没有批准文号。

网友“任性”
消费者只能通过标签来分辨。

网友“crazy228”
普通消费者主要是看产品摆放分区和产品名称。

网友“zhongyuhaole”
消费者就算懂,也会被忽悠。靠消费者来分辨,不可能。

网友“liumj”
其实普通消费者懂产品类型的真的不多,特别是偏远地区;我们公司是做食品批发的,大家还把某某山泉饮用水称作‘矿泉水’。

网友“c20070606”
这个不关特医食品的事,是李鬼故意冒充为李逵。

网友“小丑多弗”
政府应该大力普及一下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消费者不知道食品分类,也不懂普通食品与保健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区别,容易被不良商家忽悠。

网友“小薛666”
家长在购买奶粉时,应该关注商品的标签说明,功能成效,在得知孩子牛奶过敏的前提下,更应该谨慎选择合适的食品,听从医生的建议,所以更应该细心谨慎才对,毕竟食品吃进去是吐不出来的,对身体的损伤也是不好恢复的,所以监管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特医食品的监督检查,查明一起处置一起,家长在为孩子选择食物的时候更需长长心,不能只能商家的推荐。

网友“xilinxu”
看来特医食品有走保健食品老路的嫌疑啊。

网友“zj66”
普通消费者购买的时候还是建议选择知名厂家的物品,至少品质是能保证的,在消费的时候,要意志坚定,不要被销售人员的言语左右;国家应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食品从业者应该保证产品质量,标签标示规范。

网友“孙巧丽”
现在很多商家都这样,产品标签就是普通食品,推销给消费者的时候说成是保健食品或者特医食品,食品标签标识如果没有问题,那生产方就可以避免追求法律责任,就可以理解为是经销商在夸大宣传,如果委托方和被委托方之间有书面协议,证明一下说只是普通食品,如果夸大宣传给食用者带来麻烦,后续委托方承担。

网友“panghw88”
现在特殊食品和保健食品等产品研发、审批中都把婴幼儿、孕妇、乳母放在特殊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普通大众除非专业人士确实很难辨别,再加上新生儿父母大多初为人父人母,获得的育儿知识参差不齐,需加强正规渠道宣导。

网友“景宁唐旭伟”
个人认为特医这个产品的管理就是有问题的,这种产品要在营养师和医生的指导下使用,那这个还是普通食品吗?个人认为这类产品就应该按药的方式来生产和流通。

网友“奶酪”
现在监管不到位,价格混乱,一切向钱看,消费者要自保,只能掌握更多的知识。

观点2:为何“大头娃娃”时隔多年会卷土重来?

网友“PC1146801094”
利益驱动。

网友“150000”
还是政府部门监管不给力,制度不清,执法不力,导致资本商无所不用其极,劣币驱逐良币。

网友“新用户豆制品”
说到底就是处罚机制太滞后,违法成本太低。学学欧美,动不动几千万的罚单下来,罚不死这些人。

网友“luzhiwei425”
普法知识吧,还是不懂的多,最起码外边标注的是固体饮料,和奶粉还是很明显的吧。

网友“crazy228”
这个都是利益驱使吧,各个链条上都有推动者。

网友“任性”
不法生产者和商家利用了专业的医院、医生和渠道,针对牛乳过敏的婴儿推销不符合婴幼儿安全标准的食品,导致“大头娃娃”事件再次发生。

网友“dongshi081220”
其实和特医的有些只是营养素上差别较大,不管孩子吃哪种产品6个月以上婴儿都是要添加辅食并且补充维生素D的。如果真是造成大头娃娃,我觉得有宣传误导责任,有生产企业责任,有家长的责任,也有政府监督不力的责任。

网友“zjlw”
首先是应追究导购的责任,误导消费者购买不适合婴儿食用的食品;其次是家长的无基本常识,包装上写着是固体饮料还要给婴儿食用,这个家长应负一部分责任;商店与市场部门监管不力。

网友“hxqlql”
这么长时间没有发现,不仅仅是厂家,媒体的责任。

网友“莫忘流年”
还是一个夸大宣传的问题,再一个特殊奶粉属于刚需,大部分人对这个不是很了解,而门店销售一般都是听厂家或者经销商培训后推广,很多厂家或者大系统会在很多医院打广告。

网友“庄周一梦”
就报道的相关资料来看,事件的责任主体在爱婴坊的相关工作人员,把“固体饮料”当做奶粉推销,有小孩把这个当做奶粉喝了2年。食品相关的知识及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普及,从视频来看消费者和销售人员(有可能利益驱使)没有把“固体饮料”和奶粉区分开。

网友“993060729”
主要是销售公司有很大责任,是夸大宣传。

网友“davi2007”
家长的责任也不小,6个月以上就要添加辅食了,科普不到位,店家虚假宣传,都是利益链条驱使。

网友“yiyi伊”
那个“假奶粉”固体饮料的厂家各种撇清关系,说都是经销商在违规宣传,他们不是我们的员工,他们拿我的产品违规相关,我也没办法去约束,所以去年我就停止生产了。厂家真的是白莲花的无辜者吗?厂家、经销商、内应医生一整条经营链条,三者是怎么配合怎么分配利益的,深入查下去觉得能挖到东西。

观点3:对于那些对牛奶蛋白过敏的婴幼儿,正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就可以长期食用了吗?

网友“luzhiwei425”
不知道这个长期是多长,一般6个月的孩子都可以进辅食了。特殊食品做了安全试验,安全方面是没有问题的。

网友“任性”
对此不是很了解,但应该是有替代普通牛乳食品的,比如羊乳,至于特殊医学用途的婴儿配方食品应该也可以满足婴儿的长期食用需求。

网友“PC1146801094”
不太了解。

观点4:监管部门如何监管?

网友“PC1146801094”
时不时的以消费者的身份去购买相关产品并咨询该产品信息,以判断导购员是否有夸大虚假宣传(暗地调查)。

网友“luzhiwei425”
如何监管咱不知道,不过我相信方法总是有的 ,还是看执行。

网友“任性”
不可继续抱着“官本位”思想,“民不举官不究”是不可能做好监管的,在职责范围内应该深入市场和基层,很容易就会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网友“石竹”
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目前是没人管,而不仅仅是罚的轻。

网友“庄周一梦”
需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涉事“食品安全事故”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违法成本,罚得倾家荡产。

网友“wxh332200”
监管部门有很大的责任,对无良商家打击力度不够,普通消费者对食品的了解有限,现在更好,有了新的投诉举报办法做保护伞,一旦出了大问题,各部门蜂拥而上,以甩锅为主。

网友“crazy228”
要求经营者分区摆放,有明显的标识牌,销售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要提供医生的诊断书,加强对食品销售者的法治宣传,强调食品安全责任,重点强调民事赔偿责任。期待对于《刑法》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改进。

网友“石竹”
一方面是妖魔化加工食品误导什么“纯天然,无添加”,一方面宣扬这功效那功效的“食补”甚至“治病”,规范宣传和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一直在路上。

网友“小薛666”
卖家只卖商品,虚假销售,致使孩子维生素D缺乏,应该受到严惩。

网友“windygo”
作为有责任的人,要主动学习,至少明白一些基本的科普知识,对自己和家人都好;作为有责任的企业,应该有很高的的职业素养,并以此为荣,才能延续;作为监管部门,不止是曝光,更需要严厉的惩罚措施,让许多苗条死于温床。

网友“liumj”
媒体有过度曝光的嫌疑,现在官方的调查结果出来了,孩子们并不像媒体说的那么严重,但是违法涉事者应该严惩,早发现早扼杀。

网友“kitty2019”
普通消费者其实并不懂什么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甚至药品的区别,普通食品虚假宣传甚至说包治百病都有很多人相信,所以第一步先解决经营场所的乱象,把各种食品分类分区存放,而且在醒目的位置贴上各种警示标语,加强宣传,转变普通人的观念和意识,才能避免很多人上当。

网友“孙巧丽”
生活在现在这个时代,食品安全确实问题很多,就是希望经销商不要为了出售产品去刻意宣传功效,毕竟就是普通食品,要对产品食用者负责,希望国家能出台相关法律规范市场,还大众一个健康的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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