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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出现“大头娃娃”,原因为何?——不懂特医婴配粉常识酿成悲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5-14 07:5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宋雪   高玉玲   马捷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湖南郴州永兴县出现婴儿颅骨突出变成“大头娃娃”事件,这一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事情原因如何?家长们如何避免宝宝受到伤害?食品伙伴网带您勘破真相,避免悲剧重演。
  近日,湖南郴州永兴县出现婴儿颅骨突出变成“大头娃娃”事件,这一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事情原因如何?家长们如何避免宝宝受到伤害?食品伙伴网带您勘破真相,避免悲剧重演。

  01

  事件起因

  一些婴儿体检的时候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家长们在“郴州爱婴坊母婴店”购买了“倍氨敏奶粉”,该款“奶粉”实为蛋白固体饮料。部分妈妈在购买奶粉时对罐子下面“蛋白固体饮料”字样产生怀疑,但是导购员声称倍氨敏奶粉是店里最好的奶粉,也是最畅销的,许多过敏宝宝都是吃这种奶粉,还声称蛋白固体饮料就是牛奶的另外一个简称。

  02

  销售行为分析

  涉事企业和母婴店存在违规销售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导购员推销时声称“这款”奶粉“是店里最好的奶粉,也是最畅销的”误导了很多消费者。消费者对于产品中标识蛋白固体饮料产生怀疑的时候,导购员却说蛋白固体饮料是牛奶的另外一个简称。事件爆出以后,店方立即改口否认销售时称该产品为奶粉,称销售的为“饮料”产品。对于店方前后说辞的转变也确实让消费者寒心,说明销售环节存在很大问题。

  03

  产品问题分析

  根据“倍氨敏”产品的SC和执行标准判定,此产品为蛋白固体饮料,但在广告宣传、产品标签等方面都对消费者造成产品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误导,另外通过该产品营养素指标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营养素指标发现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婴幼儿生长发育,最终酿成悲剧。

  下面我们一起来扒一扒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这款蛋白固体饮料。通过网络可找到“倍氨敏”产品宣传信息,宣传中引用澳大利亚专家组共识《中国新生儿杂志》关于“澳洲牛奶蛋白过敏婴儿配方奶使用指南”,食品伙伴网分析认为,指南中提到的“牛奶蛋白过敏婴儿配方奶”实际指的是GB 25596《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所规定的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倍氨敏”产品作为固体饮料,不属于此类产品,因此该宣传对消费者造成了很大误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倍氨敏”宣传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

  《固体饮料》(GB/T 29602-2013)中规定,固体饮料需要标注产品的冲调和冲泡方法。但是“倍氨敏”固体饮料使用“喂养指南”,也是仿照婴配粉标签中喂养指南撰写,也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我们再来看下此款产品的指标及配料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规定:4.1.3.1.2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4.1.3.1.3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配料包中第一位的复合配料脱盐乳清配料粉,并且该复合配料展开配料中葡萄糖浆含量最高,第三位也是固体玉米糖浆。由此推测此产品中糖浆占比较高。

  我们将“倍氨敏”产品中营养素进行换算,并且和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规定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指标值进行了比对,如下表,由表可以看出,“倍氨敏”中维生素D含量为0.10μg/100kJ,此指标值明显低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维生素D指标要求,维生素D的长期缺乏会导致佝偻病,这可能是此次事件中“大头娃娃”产生的直接原因。并且,其他营养素如烟酸、镁、牛磺酸等明显高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要求,不利于婴幼儿生长发育。
营养素名称
“倍氨敏”产品/100kJ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100kJ
蛋白质(g)
0.49
0.45-0.70
脂肪(g)
1.25
1.05-1.4
碳水化合物(g)
2.68
2.2-3.3
钠(mg)
8.14
5-14
维生素A(μg RE)
25.62
14-43
维生素D(μg)
0.10
0.25-0.60
维生素E(mg α-TE)
0.36
0.12-1.20
维生素B1(μg)
43.10
14-72
维生素B2(μg)
43.10
19-119
维生素B6(μg)
33.52
8.5-45
维生素B12(μg)
0.07
0.025-0.360
维生素C(mg)
4.88
2.5-17.0
烟酸(μg)
526.79
70-360
叶酸

3.83 μg DFE

2.5-12.0 μg

泛酸(μg)
249.03
96-478
磷(mg)
11.73
6-24
镁(mg)
6.23
1.2-3.6
钙(mg)
20.11
12-35
铁(mg)
0.48
0.10-0.36
锌(mg)
0.48
0.12-0.36
牛磺酸(mg)
5.27
≤3
  04

  事件发展

  截止到2020年5月13日12:00,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连锁公司旗下的5家门店已将“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下架,永兴县多部门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暂未发现有医院和医生参与事件过程。该款产品的公司官方客服表示,“倍氨敏”产品已在2019年年中停产,目前公司已经介入调查。

  05

  如何为特殊医学状况下的婴儿选购口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上市后产品包装上应标明注册号,国食注字TY+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大家在购买时,可以根据注册号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网站进行查询。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的信息统计,截止到目前,通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产品共有48个。其中供婴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有29个(清单如下表),而适合“食物蛋白过敏婴儿”的产品有3个(氨基酸配方1+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2)、适合“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的产品有5个(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

  食品伙伴网提醒广大家长,如果宝宝被医生诊断为牛奶过敏,需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经过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千万别被市场上眼花缭乱的“假特医”食品蒙骗了。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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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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