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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脖价格蹊跷?商家搞鬼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8-22 10:54 来源:宁波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奉化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称,其于某熟食店购买的鸭脖价格“有蹊跷”。经执法人员核查,商家表示因近期生意不好,偶尔会“悄悄”提高价格卖给消费者。例如,在本起投诉中,店内标注的鸭脖单价为每斤46元,但商家称重时则按照每斤60元进行结算。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商家的两台电子计价器,一台已损坏,另一台则未经过计量合格检定。该商家的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罚款10300元的行政处罚。
  从线上到线下 从生鲜到熟食
 
  一些消费者或许遭遇过不同程度的“低标高结”
 
  近日,奉化一消费者在购买熟食时
 
  就碰到了这种情况
 
  跟小市一起来看一看——
 
  案件详情
 
  近日,奉化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称,其于某熟食店购买的鸭脖价格“有蹊跷”。经执法人员核查,商家表示因近期生意不好,偶尔会“悄悄”提高价格卖给消费者。例如,在本起投诉中,店内标注的鸭脖单价为每斤46元,但商家称重时则按照每斤60元进行结算。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商家的两台电子计价器,一台已损坏,另一台则未经过计量合格检定。该商家的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罚款10300元的行政处罚。
 
  小市普法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二)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温馨提醒
 
  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明码标价应当做到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经营用的计量器具,应当每年定期申请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多关注价格结算等环节,一旦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日期:2024-08-22
 
 行业: 餐饮
 标签: 投诉 熟食 消费者 监管
 科普: 投诉 熟食 消费者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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