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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举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9-16 15:38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2014年9月16~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北京组织举办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培训班,本次培训班旨在加快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施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交流各地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工作思路和做法,分别从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监管职责和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状况及农产品准出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我国食用农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及常见的快速检测技术等五个方面对学员进行了培训。

    2014年9月16~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北京组织举办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培训班,滕佳材副局长出席培训班并讲话。本次培训班旨在加快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施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交流各地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工作思路和做法,分别从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监管职责和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状况及农产品准出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我国食用农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及常见的快速检测技术等五个方面对学员进行了培训。

    滕佳材指出,食用农产品不仅直接进入市场流通,同时也是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消费的主要原料,是食品生产消费链条的初端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直接影响到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成效。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划转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既是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充分信任,各地要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培训班中的所学所得与实际监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有力有序地开展本地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滕佳材强调,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肩负的“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是全新的职责任务,各地必须正确认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前面临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薄弱、专业监管人员缺乏、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制度机制尚未建立、基础监管能力极其薄弱等突出问题,切实研究加强本地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督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措施。

    滕佳材还对各地下一步全面履行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职责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学习法律,加强调研;二是要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三是要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制度;四是要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五是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六是要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七是要加快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八是要与相关部门建立高效的合作会商机制;九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共治积极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局,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处室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日期:20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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