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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食品药品局“四举措”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9-28 15:45 来源:徐州市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保证餐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餐饮单位非法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举措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管理。
    为保证餐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餐饮单位非法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举措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管理。一是餐饮单位在采购食用油时要按规定进行索证并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妥善保存购销合同及购货票据,查验卫生许可证、工商登记证照、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据,把好入货关,做到食用油的来源可追溯性。二是落实专人管理,负责对食用油的购入渠道、数量和厨房用油记录进行登记核实每月油量,做到使用情况可以查询。三是要求餐饮单位在醒目的位置公示食用油品类、品牌、厂家、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公开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四是要求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分类放置、日产日清。要求大中型餐饮单位与废弃食用油脂和泔水回收单位签订协议书,并留取泔水回收人员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用途证明文件,每日做好收购登记工作。
日期:20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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