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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四举措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0-10 13:29 来源:山东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提高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肥城市局采取四项举措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市食品领域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提高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肥城市局采取四项举措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市食品领域安全。

    一是摸底排查狠抓源头管理。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档案,详细登记小作坊名称、生产品种、生产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对生产糕点、豆腐、馒头加工、熟肉加工等食品小作坊认真开展清理排查,按照 “一户一档” 的原则,健全完善了农村食品生产小作坊经营者“经济户口”,切实做到底数清、项目明,以督促其健全各类资质、证照,确保主体经营资格合法。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规范运营。与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者逐一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严格落实好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并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三是严格执法提升监管质量。加强对食品小作坊重点环节的监管,重点查看原料和添加剂的使用情况、食品卫生状况、食品经营人员条件是否符合标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到位,食品包装材料是否安全卫生等,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四、改造升级落实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对符合登记条件满足保证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的小作坊进行登记管理,对暂时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小作坊,对其进行现场规划指导、督促整改落实,逐步达到要求,同时鼓励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根据《泰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要求》改进生产条件,扩大生产加工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建立健全小作坊集中生产场所、设施,鼓励小作坊集中入市生产经营,加快产业集聚。

日期: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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