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卫健委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97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1-06 17:02 来源:卫计委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对《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经研究论证,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的名称修改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起草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对《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经研究论证,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的名称修改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起草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委食品司,同时提供电子版。
 
  传真:010-68791577
 
  邮箱:spspgc@126.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0月28日
日期:2014-11-06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