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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拳整治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2-05 11:11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针对自治区食品市场不同程度存在经销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等现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区范围内重拳整治清理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自治区食品市场不同程度存在经销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等现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区范围内重拳整治清理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以农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流通环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等为重点单位。以儿童食品、散装食品、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工作制度,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集中时间段普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情况。对发现经销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下架、封存所有食品,并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在专项整治中,要大力推进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藏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加强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进一步强化食品市场和经营者的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从源头上阻断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日期:20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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