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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研豆芽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状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4-17 16:06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深入了解豆芽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排查系统性食品安全隐患,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组织开展对全市豆芽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专题调查。在调查期间,执法总队对本市6家工业化豆芽生产企业,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5家豆芽经营商户进行了调查,同期抽检豆芽样品28件,并走访市豆制品行业协会了解有关信息,听取相关意见。

    为深入了解豆芽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排查系统性食品安全隐患,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组织开展对全市豆芽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专题调查。在调查期间,执法总队对本市6家工业化豆芽生产企业,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5家豆芽经营商户进行了调查,同期抽检豆芽样品28件,并走访市豆制品行业协会了解有关信息,听取相关意见。

    通过比较分析,工业化豆芽生产企业的豆芽抽检合格率明显高于本企业取得《备案证明》前的产品合格率,也显著高于本市散户及外省进沪经营的豆芽合格率。已取得《备案证明》的6家豆芽生产企业在原料采购、制发过程、容器清洗消毒等方面操作规范,符合卫生规范,企业豆芽出厂销售均按规定使用上海市统一的《电子信息化豆制品送货单》,可追溯豆芽生产企业、产品批次等信息。

    调查发现,部分批发市场存在对豆芽经营商户入场查验不到位,部分豆芽经营商户“单货不符”,市场内部分豆芽桶标识与送货单标明的企业不一致等问题。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予以责令改正,约谈了企业负责人。

    下一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从规范豆芽送货单使用、强化豆芽批发商户和批发市场主体责任,以及加强豆芽信息追溯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监管。

日期:20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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