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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质监局关于征集2016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7-06 13:57 来源: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原文:
核心提示:吉林市质监局关于征集2016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省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的要求,现就征集2016年度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填补空白,完善体系。以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为主,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跟踪与研究,及时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缺,健全完善吉林省地方标准体系。
 
  (二)立足创新,突出重点。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地方标准的创制力度,加快关键核心技术、通用共性技术和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切实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导向作用。
 
  (三)优化结构,适度超前。着力标准体系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完整性、协调性和配套性,鼓励制定技术领先、科学合理、适度超前、操作性强的地方标准。
 
  (四)注重质量,提高水平。加大采用先进标准力度,增强地方标准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先进性,推动“吉林品牌”、“吉林制造”、“吉林技术”向“吉林标准”的加速转化,提高“吉林标准”的质量水平。
 
  二、申报重点
 
  (一)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为重点,突出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社会化服务、以及现代林业及水利设施、水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与利用等领域的标准。
 
  (二)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重点,突出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医药健康、装备制造、建筑、旅游以及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资源产业方面的标准。围绕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助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
 
  (三)以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为重点,突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和健康服务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以及物联网、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观光旅游、餐饮服务、物业服务、社区服务、商贸服务等民生性服务业方面的标准。
 
  (四)以推动节能、减排、降耗、低碳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突出高耗能产品能耗限制,工业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与监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以及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等方面的标准。
 
  (五)以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突出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安全生产、卫生防疫、应急处置、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及事故灾难防范预警、监测评估等方面的标准。
 
  (六)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突出民政事务、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政务服务以及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标准。
 
  (七)以调整和优化地方标准结构,提高标准的有效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为重点,突出对引领作用不强、标准时限过长、使用效率不高、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需及时修订的标准。
 
  (八)在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工作中,本行业、本地区确认将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项目,应在本年度提出立项申请。
 
  (九)其他急需制定的标准(有关部门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的急需标准项目,可联合省质监局公开征集标准起草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申报函;
 
  (二)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
 
  (三)地方标准项目草案;
 
  (四)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申报函一式一份,由归口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出具;其他材料一式二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应为法人单位,有独立账号,单位名称填写准确无误)。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要紧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中心工作和一系列推进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务必从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充分论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二)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要重点突出基础类、通用类、共性类、安全类和方法类标准(不含食品安全标准)。除大中类或有代表性的产品外,一般性产品类标准和当年不能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
 
  (三)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申报项目,对涉及跨行业、跨领域的项目,牵头部门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沟通,避免项目交叉重复。省质监局直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应纳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申报。
 
  (四)请各单位于2015年8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唯一指定受理邮箱jlsbzh@163.com,纸质申报材料报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吕德利
 
  电话:0431-85237055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1313室
 
  邮编:130021
 
  电子邮箱:jlsbzh@163.com
 
  标准化交流QQ群:175492346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6月29日
日期:2015-07-06
 
 地区: 中国 吉林
 标签: 标准
 科普: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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