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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7-29 09:43 来源:广州市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季度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省生产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28大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日常监督抽检,抽检食品共2697批次,其中合格食品2613批次,占96.9%;不合格食品84批次,占3.1%。

    食品抽检信息】本季度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省生产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28大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日常监督抽检,抽检食品共2697批次,其中合格食品2613批次,占96.9%;不合格食品84批次,占3.1%(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督促相关企业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按规定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监管动态】

    今年第二季度,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各环节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在生产环节中,继续深入开展使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集体约谈会,明确要求企业决不能使用来历不明的原料油、不使用过期回收油脂和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所有食用植物油产品要对包括黄曲霉毒素B1在内的检验项目实施批批出厂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会采取飞行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企业生产原料来源、过程控制、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在流通环节中,组织开展食品流通日常监管工作,适时组织农村食品市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小食杂店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着力促进合法经营、规范经营。检查食品经营户3.2万户次。在餐饮服务环节中,在中高考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考点食堂、周边餐饮单位和食品经营单位等共3000余间次。在清明节、端午节和龙舟赛事期间加强监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945间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237间次。并对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品、肉及肉制品进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经营火锅的餐饮单位近870间,责令改正42间次,对11间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抽检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品等70批次,暂未发现非法添加的情况。在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中,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540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7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771家次,发出整改意见书8份,

    【风险分析】

    1.微生物指标:本季度监督抽检在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等食品中均检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这些指标不合格可能是由于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人员卫生及包装容器控制不严等原因,同时流通环节的运输、储存条件的质量控制也不容忽视,它也是容易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之一。此外,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铝。本季度监督抽检在散装熟食(糕点)、面制品检出铝的残留量。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它并非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食品中含有的铝超过国家标准就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而造成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保持良好的口感,常常加入一些膨松剂,膨松剂中一般含有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成分。

    【消费提示】

    广州现处于炎热的夏季,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应注意:

    1.查看标识标注。注意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是否齐全。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储存条件、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等。

    2.检查包装密封是否完整。完好的包装是食品质量稳定、不被污染的重要保证,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尽量选购包装完好的食品,如发现包装缺失、破损、漏气等均不要购买。

    3.购买后尽快食用。食品包装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食用完毕。现正值炎热的夏季,细菌繁殖速度也加快。一些需加热食用的食品,最好以烹煮的方式高温加热后再食用。微波炉轻微加热是不足以消灭细菌、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的。

    4.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部分食品需要冷藏贮存,购买该类食品时,选择有冷藏专柜贮存销售的地方购买。

    5.购买散装熟食时,建议以烹煮的方式高温加热后再食用。另外,不要购买颜色过度鲜艳,或过于暗淡的即食熟食。因为颜色过度鲜艳有可能是添加了着色剂,颜色过于暗淡有可能是摆放的时间过长或贮存的温度不适宜。

    附件:1.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信息
          2.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产品信息(另附)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8日

日期: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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