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四季度婴...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四季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及处置情况的公告(2016年第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3-02 10:17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2016年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2015年10~12月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情况,我省3家企业3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发布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四季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及处置情况的公告(2016年第6号)。
  2016年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2015年10~12月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情况,我省3家企业3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监督抽检及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督抽检情况
 
  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涉及我省2家企业2批次,分别是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贝美多金装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检出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陕西雅泰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优护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检出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出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涉及我省1家企业1批次,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养慧养悦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检出泛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二、调查处置情况
 
  11月下旬,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委托承检单位转来的陕西金牛和陕西雅泰两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启动快速处置机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封存库存问题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
 
  12月下旬,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委托承检单位转来的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立即通知渭南市局,要求市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委对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产品及违法所得;2.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938223元。对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企业申请行政处罚听证,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委已受理,目前进入听证阶段,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雅泰乳业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产品及违法所得;2.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1180166.4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检出阪崎肠杆菌的问题企业邀请国内检测机构的微生物专家和国内大型乳品企业的生产技术专家到公司生产现场,认真排查问题原因,进行整改。对可能产生质量问题的原辅料、生产车间、检验、人员、厂区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对库存干混用辅料抽样检测阪崎肠杆菌;二是对库存包材产品铁听、底盖、卷膜等进行抽样检测;三是逐工段对车间生产人员、环境、空间、设备、外围环境、污水处理等进行阪崎肠杆菌的检测。专家认为,造成问题产品的主要原因不是系统污染,属于点污染,可能由于人员、洁具、包材、清洗或过程维修引起。
 
  市食药局要求整改企业邀请有关专家培训生产工人、检验员和各类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强产品出厂前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三家企业先后完成全面整改工作,通过了由市食药局组织外省国家级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审核验收,目前已相继恢复生产。
 
 
  2016年2月24日
日期:2016-03-02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