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韩国36名议员联名反对该修改案,其主要理由为以下两点:
1.该修改案中规定,最终产品中未检出转基因来源DNA或蛋白质时其转基因标识可以豁免,根据该规定酱油、食用油、糖类、酒精类等全可以不进行转基因标识。反对意见称该规定萎缩了GMO标识制度的威力;
2.该修改案中还规定,韩国产农产品不得进行NON-GMO标识。反对意见称该条款不能突出非转基因韩国产农产品与进口转基因农产品的区别,剥夺了民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该议员们主张的是GMO完全标识制度,凡是使用GMO原料的都要求进行GMO标识。还支持市民自发的非转基因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