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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开展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7-28 16:22 来源:上海市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表示,不支持网上家庭厨房的“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此类网络订餐模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审查入网经营者资质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油烟、噪声扰民和消防安全等问题,本市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已接到多起“家厨”平台的投诉举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表示,不支持网上家庭厨房的“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此类网络订餐模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审查入网经营者资质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油烟、噪声扰民和消防安全等问题,本市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已接到多起“家厨”平台的投诉举报。
 
  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今年以来上海市食药监局对“回家吃饭”、“觅食”、“丫米”、“邻食”等“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开展治理,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组织开展行政约谈
 
  今年初,上海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对“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提供者的行政约谈,明确告知其从事的网络订餐活动已经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在本市的无证“家厨”网络订餐活动。
 
  二、发布食品安全提示
 
  今年3月,上海市食药监局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提示》,提示消费者不要订购无证“家厨”加工的食品,“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应停止向无证“家厨”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加入平台的“家厨”应停止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
 
  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上海市食药监局已组织依法查处“丫米”等本市“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的违法行为,并对“回家吃饭”、“觅食”等“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依法移送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
 
  上海市食药监局再次重申,“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应停止向无证“家厨”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加入平台的“家厨”应停止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拒不停止的将依法从严处罚。欢迎广大消费者拨打12331热线电话,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日期: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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