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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1-19 08:55 来源:河南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包括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自制),餐馆用餐饮具(含陶瓷、玻璃、密胺餐饮具),生湿面制品(餐饮自制),发酵面制品(自制),煎炸过程用油,酱腌菜(自制),米粉、米线(自制),冷加工糕点面包(自制),热加工糕点面包(自制)等9细类35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包括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自制),餐馆用餐饮具(含陶瓷玻璃密胺餐饮具),生湿面制品(餐饮自制),发酵面制品(自制),煎炸过程用油,酱腌菜(自制),米粉米线(自制),冷加工糕点面包(自制),热加工糕点面包(自制)等9细类35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信阳市浉河区牛滋味鲜毛肚火锅销售的1批次火锅底料,罂粟碱检出值为20.7μ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吗啡检出值为77.3μ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那可丁检出值为78.2μ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鹤壁市李根国销售的1批次干米粉,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13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漯河市源汇区百煮香猪蹄店销售的1批次素包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61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13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漯河市源汇区真功夫包子店销售的1批次素包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4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南阳市买记羊肉包子新华路店销售的1批次素包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17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新乡县小冀镇常记米皮店销售的1批次麻辣烫底料,罂粟碱检出值为220μ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吗啡检出值为344μ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那可丁检出值为338μ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可待因检出值为109μ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鹤壁市王平云销售的1批次干米线,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15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信阳市、鹤壁市、漯河市、南阳市、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者依法查处,责令经营者查明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存在的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017年1月18日
日期: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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