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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青团食品监督抽检情况通报(2017年4月1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4-02 11:02 来源:上海市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清明节前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经营的青团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抽检75件,其中本市生产企业15件、流通企业45件、餐饮单位自制的15件。样品涉及杏花楼、沈大成、功德林、乔家栅、新雅、老长兴等品牌。
    清明节前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经营的青团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抽检75件,其中本市生产企业15件、流通企业45件、餐饮单位自制的15件。样品涉及杏花楼、沈大成、功德林、乔家栅、新雅、老长兴等品牌。
 
    本次抽检依据DB31/2001-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青团》、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检验项目主要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铅、总砷、铝、日落黄、亮蓝、脱氢乙酸等指标。结果显示,有74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合格率98.67%。其中在本市流通市场及餐饮服务单位抽检合格率均为100%,1件不合格的是在上海长阳面包厂有限公司抽样的该企业生产的蛋黄肉松青团(生产日期/批号:20170313;规格型号:90克/袋),不合格指标为菌落总数,食药监部门已对该企业依法查处。
 
    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用青团时,可闻其味、看其色,不采购有异味薄膜包覆的产品。食用时需重复加热的,必须去除塑料薄膜。青团属于易腐败食品,购买后应尽快进食,避免长时间贮存。
日期:201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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