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根据国家
食药总局《2017年国家
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和
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
粮食加工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调味品、
肉制品、
乳制品、
方便食品、
饼干、
罐头、
速冻食品、糖
果制品、
饮料、水果制品、
蜂产品、
酒类、
餐饮食品和
食用农产品16大类食品,共213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抽检粮食加工品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调味品8批次;肉制品26批次;乳制品7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饼干5批次;罐头2批次;速冻食品31批次;糖果制品13批次;饮料17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蜂产品5批次;酒类3批次;餐饮食品43批次和食用农产品20批次。
特此公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