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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报:10批次食品不合格 进口有机米粉上黑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1-16 16:56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1月1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 共抽检水果制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和糕点等5类食品196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86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食品伙伴网讯 1月1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 共抽检果制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等5类食品196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86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5批次食用农产品农残超标
 
  通报显示,5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中4批次检出毒死蜱超标,分别为: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31档)销售的来自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普平蔬菜购销部的芹菜、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北路98号市场上海市宝山区徐运强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菠菜、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张召峰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菠菜、吉林省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绿园区民香蔬菜经销部销售的来自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分公司的芹菜。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菠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存在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可能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还有1批次为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邦物流园(经营者:任涛)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0.45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1.25倍。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2 mg/kg。
 
  2批次进口有机米粉检出不合格
 
  通报还显示,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好来分店销售的北京恒元康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安吉兰德有机米粉(原产国:西班牙)和安吉兰德有机米粉(胡萝卜,原产国:西班牙)检出不合格。其中安吉兰德有机米粉检出脂肪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安吉兰德有机米粉(胡萝卜)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脂肪广泛存在于绝大部分的食品中,是特殊膳食食品的基本营养成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脂肪的含量不得超过0.8g/100kJ,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脂肪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该项目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添加了过多的物质,使得脂肪含量过低。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而导致。
 
  水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来自天猫康辉食品旗舰(经营者为上海正好华食品企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广东康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康辉雪梅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2.60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高出6.4倍。京东聚怀斋养生堂(经营者为温县聚怀斋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温县聚怀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冬瓜条,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06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高出2.0倍。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除上述产品外,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长沙开福商场销售的标称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经销的圣安娜天然矿泉水(含气,原产国:意大利),界限指标-锌检出值为0.0045mg/L,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0.26mg/L,10%偏差)的下限。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北京、上海、河南、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上海、湖南、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吉林、上海、河南、广东、陕西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相关报道: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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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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