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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曝光30批次不合格食品 食用农产品占三分之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3-07 17:03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3月6日,福建省食药监局曝光了3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酒类、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8大类。
   食品伙伴网讯 3月6日,福建省食药监局曝光了3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酒类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8大类。
 
  食用农产品占1/3 多为农兽药残留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食用农产品最多,有10批次,占所有不合格食品的三分之一。其中,芹菜、韭黄、菠菜、大黄瓜等6批次蔬菜检出克百威、腐霉利、毒死蜱等农药残留超标。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另外,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三明万达广场店2017年11月14日经营的淡水瓜(鲈鱼)和惠安润泰商业有限公司2017年10月30日经营的白鲫鱼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温陵店2017年11月2日经营的青蛾检出氯霉素。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动物的肌肉中的限量应不超过100μg/kg,同时,该公告还规定,氯霉素属于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还有1批次为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西天尾店2017年11月17日经营的公正蟹,检出镉不合格。镉是水产品中重金属污染元素之一,《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甲壳类水产动物中镉的限量应不超过0.5mg/kg。双壳类水产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馒头、包子等餐饮食品违规使用甜味剂
 
  不合格食品中餐饮食品为6批次,包括:新罗区赖定义餐馆2017年11月13日经营的馒头;漳平市结青包子店2017年11月17日经营的红糖馒头和白馒头;漳平市李子灯小吃店2017年11月20日经营的菜包、肉包、馒头。其中,除漳平市李子灯小吃店经营的馒头检出安赛蜜外,其他餐饮食品均检出了甜蜜素。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和安赛蜜均为甜味剂,《GB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了它们作为甜味剂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馒头、包子中不能使用。

  速冻食品过氧化值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速冻食品有6批次,均检出过氧化值不合格。包括:福建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0日生产的牛筋丸、福清睿辉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2月12日生产的夏威夷风情披萨、福建玉兰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2月16日生产的芝士蟹排、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31日生产的香港撒尿牛肉丸、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7日生产的香菇贡丸、福州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2日生产的肉燕。
 
  过氧化值是表征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指标,反映产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或最终产品油脂氧化。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饮料、1批次茶叶和2批次糕点检出存在问题。
 
  针对这些不合格产品,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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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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