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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娃哈哈乳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警示函(2018年3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8-02 09:26 来源:湖南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2018年7月25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和审评人员参加的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重点对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贮存与交付控制等3个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长沙娃哈哈乳品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和审评人员参加的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重点对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贮存与交付控制等3个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1、配料车间入口更衣室吊顶有裂缝,不平整。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6.2.1条款中关于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1、一般作业区和理瓶车间(准清洁作业区)之间有门直接连通,人员可随意出入,未有效管控。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4.1.3条款中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2、CIP清洗系统酸碱投料间与饮料配料车间有门直接连通,未有效管控,物流易交叉污染。《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4.1.2条款中关于厂房和车间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布局,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的要求。
 
  三、贮存及交付控制
 
  1、三个子公司原辅料存放在同一个库房,未严格分区管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1.8.3条款中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2、食品添加剂库房未实施专人管理。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7.3.3条款中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贮藏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你公司进行整改,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你公司整改或查处情况报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日期: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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