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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644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3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8-29 15:42 来源:江苏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次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4类食品6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4类食品6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其中蜂产品11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117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用农产品103批次,不合格4批次;蛋制品3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豆制品8批次、方便食品8批次、冷冻饮品3、粮食加工品174批次、肉制品18批次、乳制品2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121批次均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宿迁市建联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为江苏益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盈门礼品糕,生产日期为2018-06-1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1g/kg,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7,标准规定不超过1。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宿迁市建联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为江苏益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恭喜发财贡品糕,生产日期为2018-04-28,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1g/kg,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7,标准规定不超过1。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曲塘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为中外合资南通市追花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生产日期为2018-04-18,霉菌计数检出值为290CFU/g,标准规定不超过200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四)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曲塘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为南通市追花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生产日期为2018-01-15,嗜渗酵母计数检出值为1.3×104CFU/g,标准规定不超过200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五)启东市丰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武进区牛塘处留香食品厂生产的米香醇面包(原味),生产日期为2018-05-08,霉菌检出值为1.2×104CFU/g,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六)通州区金湖世纪华联超市二甲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为南通市崇川区华味食品生产的水果味蛋糕(烘烤类),生产日期为2018-05-22,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为<10CFU/g、2.8×105CFU/g、20CFU/g、70CFU/g、3.0×105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七)港闸区秦记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鲫鱼,生产日期为2018-06-12,恩诺沙星检出值为358μg/kg,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八)个体工商户蒋瑞林销售的鳊鱼(摊位号A45),生产日期为2018-06-12,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97μg/kg,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九)个体工商户汪春花销售的鸡爪(摊位号C17),生产日期为2018-06-13,氧氟沙星检出值为22.1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十)个体工商户沈汉如销售的黑鱼(摊位号B73),生产日期为2018-06-13,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24.8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通、宿迁等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控制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 上发现公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8年8月29日
 
日期: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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